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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1 基本要求
(1)?電力金具均應按現行有關國家標準及行業規范進行加工制造。
(2) 本圖冊電力金具所用的材料,應按金具加工圖所規定的材料,并?按有關材料標準的技術要求進行加工。
(3) 所有緊固件應采用現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中的標準緊固件,盡可能少用或不用非標準緊固件。
(4) 電力金具的一般技術條件應符合 GB/T?2314 的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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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2 ?金具結構一般要求
(1) 金具應承受安裝、維修及運行中可能出現的有關機械載荷,并能?滿足設計工作電流 (包括短路電流) 、工作溫度及環境條件等各種工況的要求。
(2) 金具的標稱破壞載荷及連接型式尺寸應符合 GB/T?2315 的規定。
(3) 金具各連接部件應保證運行中不致松脫,與線路帶電檢修有關的?金具應保證安全和便于拆裝。
(4) 應考慮金具的強度、沖擊性能、耐久性,活動部分轉動應靈活,?電氣接觸面應接觸緊密,盡量減少電流通過金具產生的電能損失。
(5) 凡接觸導線的各種線夾及接續金具,其出線口應做成圓滑的喇叭?口狀。
(6) 金具的結構應避免積水。
(7) 球窩連接尺寸應符合 GB/T?4056 的規定。
(8)?金具的尺寸及公差,應保證金具滿足規定的機械及電氣性能要求;?經鍍鋅的金具,其尺寸均為鍍鋅后的尺寸。
(9) 對未注尺寸偏差的部位,其極限偏差應符合下列規定。
1) 金具的基本尺寸≤50mm?時,其允許極限偏差為±1.00mm;
2) 金具的基本尺寸>50mm?時,其允許極限偏差為基本尺寸的±2%。
(10) 在彎曲處的板件寬度尺寸極限偏差應符合 GB/T?1804 的規定選用Ⅴ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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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3 金具的制造質量要求
(1) 黑色金屬鑄件的要求。
1) 鑄件表面應光潔、平整,不允許有裂紋等缺陷;黑色金屬 (不銹鋼除外) 制造的金具及配件應采用熱鍍鋅防腐;
2)?鑄件的重要部位 (指不允許降低機械載荷的部位,以產品圖樣標注?為準) 不允許有氣孔、砂眼、縮松、渣眼及飛邊等缺陷存在;
3) 在與其他零件連接及與導線、地線接觸部位 (如掛耳、線槽) 不允?許有脹砂、結疤、毛刺等妨礙連接及損壞導線或地線的缺陷。
4) 鑄造鋁合金應采用金屬型鑄造或壓力鑄造,只有在樣品試制時允許?采用砂型鑄造,熱擠壓鋁合金應進行人工時效處理,鑄造鋁合金應進行調?質處理。
(2) 鍛制件、沖壓件的要求。
1) 沖裁件的剪切斷面斜度偏差應小于板厚的十分之一;
2) 鍛件、沖壓件、剪切件應平整光潔,不允許有毛刺、開裂和疊層等?缺陷;
3) 鍛件、熱彎件不允許有過燒、疊層、局部燒熔及氧化皮存在;
4)?沖壓件、鍛件及熱彎桿件基本尺寸的極限偏差應按圖樣要求,其未?注公差按 GB/T?1804 的規定選用V?級;
5) 用于承重結構的鋁合金應采用軋制板、冷軋帶、拉制管、擠壓管、?擠壓型材、棒材等鍛造鋁合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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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4 金具的銅、鋁件要求
(1) 銅、鋁制件電氣接觸表面應光潔、平整,不允許有裂紋、毛刺或?超過板厚極限偏差的碰傷、劃傷、凹坑、凸起及壓痕等缺陷;重要部位不?應有起泡、起皮、夾渣、壓折、縮松、氣孔、砂眼、渣眼、飛邊及分層等?缺陷。
(2) 銅、鋁制件與導線接觸面及與其他零件連接的部位,接續管與壓?模的壓縮部位,不允許有脹砂、結疤、凸瘤等缺陷。
(3) 銅、鋁制件鉆孔應倒棱去刺。鑄鋁件不允許沖孔。鑄造成形的孔的邊緣允許圓角存在。
(4) 擠壓鋁管內徑及外徑尺寸允差,應符合表 GB/T?2314 的規定。
(5) 拉制和擠壓鋁管均應進行退火處理,其布氏硬度不大于 25 ,退火?產生的氧化色允許存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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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5 金具用緊固件要求
(1) 金具緊固件螺栓的螺紋基本尺寸按照國家標準 GB/T?196 的規定?加工,外螺紋應在熱浸鍍鋅前加工或輾制,然后進行熱浸鍍鋅;螺母內螺?紋在熱浸鍍鋅前后均可加工,如果在熱浸鍍鋅后再加工,螺紋加大尺寸與?有鍍層的外螺紋配合,如果內螺紋無鍍鋅層加涂防腐油。
(2) 用于承受較大機械載荷 (160kN?以上) 的螺栓,其強度等級不應?低于?6.8 級,并符合 DL/T?764 的規定,閉口銷按 DL/T?1343 執行。
(3) 緊固用螺栓應符合 GB/T?5780 的規定,螺母應符合 GB/T?41 的規?定,墊圈應符合 GB/T?93 和 GB/T?95 的規定。
(4) 緊固件表面不應有鋅瘤、鋅渣、鋅灰,外螺紋、 內螺紋應光整,?螺桿、螺母均不應有裂紋,螺桿頭部應印有性能等級標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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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6其他特殊要求
(1) 制孔技術要求。
1) 除設計文件或圖紙注明孔的制作方法外,不同材質允許沖孔的大厚度應符合 DL/T?768 的相關規定;
2) 成孔后構件周圍表面不得有明顯的凹面缺陷,大于 0.3mm?的毛刺應?清除;
(2) 焊接技術要求:
1) 焊縫連接的結構應符合 GB/T?985. 1、GB/T?985.2、GB/T?3323、GB/T11345 、GB?50661 、DL/T?678 、GB/T?2694 的有關規定,焊接過程應滿足下?述要求:
a.焊接前,連接表面及沿焊縫每邊 30mm~50mm?范圍內的鐵銹、毛刺和油污等應清除干凈。
b.定位焊所用的焊接材料、焊接工藝應與正式焊接要求相同,定位焊厚?度不宜超過設計高度的 2/3。
c.焊工應按規定的焊接工藝文件施焊,焊接完成后應清除焊縫附近的焊?渣等飛濺物。
2) 焊接件的外觀質量。
a.焊縫應為細密平整的細鱗形,并應封邊,咬邊深度不大于 1mm;?b.焊縫應無裂痕、氣孔、夾渣等缺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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